瑞康醫藥(002589)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公司使用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的專項核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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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醫藥(002589)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公司使用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的專項核查意見
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關于山東瑞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的專項核查意見
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平安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山東
瑞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康醫藥”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
務備忘錄第 29 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等有關規定,
對瑞康醫藥擬以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的事項進行了專項核查,發表如下專項意
見:
一、瑞康醫藥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1]779”文核準,瑞康醫藥首次
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2,380 萬股,發行價格 20.00 元/股,募集資金總額
47,600.00 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 43,509.33 萬元。超過募投項目
計劃投資額部分為 16,096.33 萬元。北京天圓全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已對本次
發行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出具了天圓全驗字[2011]00080015 號的驗資
報告。
二、關于瑞康醫藥擬使用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事項的核查情況及意見
(一)超募資金使用計劃
根據募集資金項目使用進度安排和超募資金的實際情況,本著股東利益最大
化的原則,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滿足公司業務增長對流動
資金的需求,提升企業盈利能力,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需求前提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
《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 29 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
充流動資金》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結合公司實際經營需要及財務情況,瑞康醫藥擬使用超募資金 16,096.33 萬元及
利息 6.16 萬元,共計 16,102.50 萬元償還銀行貸款。
瑞康醫藥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關于將超募資金用于償還銀行貸款的議案》,獨立董事已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
見。
(二)平安證券的核查意見
平安證券經過核查后認為:瑞康醫藥本次擬使用 16,102.50 萬元超募資金及
利息償還銀行貸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減少公司財務費用
支出,增強公司的盈利能力。上述超募資金使用計劃已經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審
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
公司最近 12 個月內未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公司已承諾使用超募資金償
還銀行貸款后 12 個月內不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 本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
人同意瑞康醫藥使用 16,102.50 萬元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為《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山東瑞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的專項核查意見》之簽字蓋章頁】
保薦人: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保薦代表人:
______ _
龔寒汀
______ _
胡智慧
2011 年 7 月 13 日
資訊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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