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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5/17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5仟萬股。
4.每股面額:每股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5億元整。
6.發行價格:每股認購價格俟實際發行價格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召開
董事會另訂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10%計5佰萬股予本公司員工承購。
8.公開銷售股數:保留10%計5佰萬股,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餘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
持有股份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股基
準日起五日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者視為
放棄。若有放棄認購或有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轉投資台灣第一生化科技公司、擴建廠房
及購置機器設備等。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案業經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0年4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12672號函核准發行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暫定為10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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