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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通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將於2011年12月28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中國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8號富華大廈C座16樓會議室舉行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以審議及批準委任曹彤博士為本行執行董事的普通決議案。
1. 暫停辦理股份登記及有權出席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之資格
H股股東須注意,本行將於2011年11月28日(星期一)至2011年12月28日(星期三)(包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H股股份登記手續。凡於2011年12月28日(星期三)名列本行股東名冊之股東均有權出席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并於會上投票。欲出席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而尚未登記過戶文件的本行H股股東,須於2011年11月25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或之前將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證書存放在位於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6號鋪的,本行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的辦事處。
2. 委任代表
有權出席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及於會上投票之股東,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代表其出席及投票。受委任代表毋須為本行股東。
委任代表的文件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署或由股東以書面形式授權之代理人簽署。倘股東為法人,代表委任表格須加蓋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任之代理人簽署。倘代表委任表格由股東之代理人簽署,則授權該代理人簽署代表委任表格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必須經過公證。
H股股東最遲須於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或其續會( 視乎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將代表委任表格連同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以專人送遞或郵寄方式送達位於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83號合和中心17M樓的本行之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的辦事處,方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親身出席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并於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上投票。
3. 回執
擬親身或委任代表出席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之H股股東應於2011年12月8日(星期四)或該日之前,將回執送達位於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的本公司之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行的辦事處。
4. 本行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中國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8號富華大廈C座
郵政編碼:100027
聯系人:唐弋宇、章碩
聯系電話:(86 10) 6555 8000
聯系傳真:(86 10) 6555 0809
5. 於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上表決之程序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39(4)條,股東於股東大會上所作之任何表決須以投票方式進行。
6. 其他事項
股東(親身或通過其委任代表)出席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之交通和住宿費用需自理。出席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或股東代表需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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