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學(300261)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以部分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的核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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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本化學(300261)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以部分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的核查意見
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蘇州雅本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以部分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的核查意見
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證券”)作為蘇州雅本化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雅本化學”、“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
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
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創業板信息
披露業務備忘錄第 1 號——超募資金使用(修訂)》等有關規定,對雅本化學擬
以部分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事項進行了認真核查,核查情況如下:
一、雅本化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1]1312 號”文核準,雅本化學
首次向社會公眾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2270 萬股,每股發行價格人民幣 22.00
元(“元”指“人民幣元”,以下同),募集資金總額為 499,400,000.00 元,扣
除發行費用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 443,373,541.07 元。以上募集資金已由上會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1 日出具了“上會師報字(2011)第 1788
號”《驗資報告》驗證確認。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金額為 205,971,900.00 元,
超募金額為 237,401,641.07 元。公司已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
二、雅本化學以部分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隨著公司經營規模的擴大,為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
滿足公司生產經營不斷拓展的需要,提高公司經濟效益,使公司股東利益最大化,
在保證募集資金項目建設資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決定用超募資金中的 4,650
萬元歸還銀行貸款。上述事項已經雅本化學 2011 年 9 月 14 日召開的第一屆董事
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
同意上述事項。
三、東方證券對雅本化學以部分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的核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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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查,雅本化學以部分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不影響原募集資金投資項
目的正常實施,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該事項
已經雅本化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并對募集資
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用于歸還銀行貸款的資金
未超過超募金額的 20%;超募資金的使用有利于降低公司財務費用,滿足公司生
產經營不斷拓展的需要,提高公司經濟效益,使公司股東利益最大化;雅本化學
最近十二個月未進行證券投資、委托理財、衍生品投資、創業投資等高風險投資,
并承諾使用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后十二個月內不進行證券投資、委托理財、衍
生品投資、創業投資等高風險投資。
雅本化學上述募集資金使用行為經過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
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創
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 1 號——超募資金使用(修訂)》等相關規定的要求。
東方證券同意雅本化學使用超募資金中的 4,650 萬元歸還銀行貸款。
2
(此頁無正文,為《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蘇州雅本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部
分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的核查意見》之簽署頁)
保薦代表人:
李旭巍 馮 海
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 14 日
3
資訊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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