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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都:[更正公告]本公司標購取得嘉義縣治太保市嘉保段土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嘉義縣太保市嘉保段211-2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0/9/15~100/9/15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14065.98平方公尺,折合4254.96坪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3,650元,交易總金額為新台幣192,000,62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嘉義縣政府

與公司之關係:非屬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1.投標保證金新台幣19,150,000元充作土地價款

2.得標後90日內再繳納保證金與土地價款30%之差額

3.接獲辦理土地產權移轉通知日起60日內繳清全部價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公開招標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投資開發營建用地建屋出售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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