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ECFA 送立院審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行政院會今天上午通過「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及「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兩項協議,將立即送立法院審議。而為配合兩項協議的實施,包括「海關進口稅則」、「商標法」、「專利法」,以及「植物品種及種苗法」都必須修正,行政院會也一併通過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張德厚報導)
行政院院會1日通過第五次江陳會談所簽署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及「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將立即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發言人江啟臣:『「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及「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院會決議通過,
將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第2項規定,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吳敦義指出,ECFA的簽署是邁向「壯大臺灣、連結亞太、布局全球」的重要一步,也是開啟兩岸經貿自由化的第一步,他指示陸委會等相關部會必須加強與立法委員溝通,並向社會大眾積極傳達ECFA受益產業的聲音,讓大家正確瞭解簽署ECFA的意義。
另外,為配合兩項協議的實施,包括「海關進口稅則」、「商標法」、「專利法」,以及「植物品種及種苗法」都必須修正,行政院會也一併通過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
兩項協議行政院主張只能全案通過或否決,不能逐條審查修改,但四項修正草案因為是國內法立院可以逐條審查,因此即使兩項協議通過,如果四項修正草案受阻,ECFA將仍無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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