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納入標準后能否迎來碧海藍天?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新聞背景:
備受關注的PM2.5標準征求意見日前結束。意見稿中,PM2.5年和24小時平均濃度限值分別定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新標準擬于2016年1月1日全面實施。環保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征求意見期間收到了1500多條反饋意見,普遍贊成將PM2.5作為一般評價項目納入空氣質量標準,有的還建議有條件的地區應提前實施。
山西晚報:PM2.5標準還要再摸“石頭”?
此前,有環保人士曾憂心忡忡地表示,目前國內PM2.5的污染情況較重,如制定標準,將大范圍超標。然而,通過近期社會廣泛熱議,和環保部的征求意見,公眾顯然已經對PM2.5標準實施后的嚴峻形勢做好了心理準備,也清楚個體將來所要承擔的責任。既然民意已“過河”,PM2.5標準就別再摸“石頭”了。
人民日報:該讓PM2.5現形了
PM2.5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人類自己鬧騰出來的。煤炭燃燒、汽車尾氣、工地揚塵是其主要來源,要想減少排放,不僅得少燒煤、少開車、少修建,而且須從改進技術和管理入手,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在工業化、城鎮化還將持續幾十年的中國,這可不容易。
新華網:“PM2.5納入空氣質量標準”之后呢
公眾并不奢望一旦這個標準納入,灰霾天就能迅速減少,空氣污染治理就能一步到位,這是不可能的;公眾的普遍贊成,最終目的當然是為了維護自身健康權益,然而就目下而言,首先要維護的其實更多是知情權。無論我們是否將該標準納入,我們吸進肺里的空氣,并不會在本質上發生任何改變。
揚子晚報:遏制PM2.5“逞兇”才是最關鍵的
PM2.5納入標準并不意味萬事大吉,從此民眾不受微塵污染之害。“兇手”露出真容只是第一步,如何“緝兇”才是最關鍵的。PM2.5的“逞兇”是受氣象條件和污染源排放的雙重影響導致的,減少污染物排放是根本措施。因此,從污染源產生的源頭監管才是真正的殺手锏。有了新的考核標準,環保部門就有了新的“尚方寶劍”,監管能力和執法力度必須進一步提升,使嚴格的環境標準落地生根,這不僅是職責使然,更是對污染隱患持更低容忍態度的責任、使命與良知。
華西都市報:納入PM2.5標準:不缺民意,只差動力
民眾早已過河,決策者就別假裝摸石頭了。潔凈空氣,時不我待。何況,決策部門不也和民眾處于同一天空下,呼吸同等質量的空氣嗎?哪怕為了自己健康,是否也應盡早蕩除環境政策上的塵霾,讓全民早日自由呼吸到健康清新的空氣?
CE編后語:
公眾普遍贊成將PM2.5納入空氣質量標準的背后是對自身健康的重視,但PM2.5充其量只是空氣質量檢測標準,并不能完全承載“空氣良好”的重任。以北京為例,空氣中的污染物主要來源于揚塵、汽車尾氣、工廠廢物等,這些與經濟發展密切相關,不改變以犧牲環境謀求經濟利潤的思路,要想看到藍天就只能依靠偶爾光臨的“大風”。所以,納入PM2.5標準能否倒逼整個社會重視環境保護、重視節能減排、治理污染才是最重要的,否則它就僅僅是一個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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