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

國建:出售台北市中山區商業大樓及台中市北區商業大樓。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山區商業大樓:土地:台北市中山區榮星段三小段549地號土地全部。

房屋: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69、71號全棟。


台中市北區商業大樓:土地:台中市北區錦村段213-34地號土地持分。

房屋:台中市北區進化路581、583號全棟。

2.事實發生日:100/9/14~100/9/14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台北市中山區商業大樓:

土地460.1025坪,建物約3,423.7坪,約86.3萬元/建坪,總金額295,434萬元。

台中市北區商業大樓:

土地360.8160坪,建物約4,345.33坪,約9.6萬元/建坪,總金額41,836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因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專精辦公大樓經營,商譽良好,故選定該公司為交易對象。

分別為78年(台北市中山區辦公大樓)及81年(台中市北區辦公大樓)自行興建之房屋。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約259,284萬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簽約:20%;用印:30%;完稅:30%;點交:20%。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參考市場行情與不動產估價師之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師之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台北市中山區商業大樓:

(1)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2,907,416,140元。

(2)景瀚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2,869,644,340元。

台中市北區商業大樓:

(1)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407,890,496元。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陳玉霖。

吳右軍。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1)北市估字第000031號。

(99)北市估字第000102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處分資產項目收益。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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