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

亞弘電:公告更正101年11月份背書保證申報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1/12/11

2.公司名稱:亞弘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實際動用欄位金額誤植。

6.因應措施:公開資訊觀測站上更正。

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申報實際動支金額:

中山國寶電科技有限公司更正前金額5,826仟元,更正後金額應為11,652仟元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