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弘電:公告更正101年11月份背書保證申報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1/12/11
2.公司名稱:亞弘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實際動用欄位金額誤植。
6.因應措施:公開資訊觀測站上更正。
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申報實際動支金額:
中山國寶電科技有限公司更正前金額5,826仟元,更正後金額應為11,652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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