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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受威脅?刪書事件持續發酵 亞馬遜面臨新挑戰

鉅亨網謝淑娟 綜合外電


因未獲合法版權,亞馬遜 (Amazon ﹔AMZN-US)上週透過遠端同步,從一些讀者的電子閱讀器 Kindle 中刪除了部分電子書籍,但未事先告知取得同意,因此激怒許多使用者,引發極大的爭議反彈。

亞馬遜首席執行長 Jeffrey P. Bezos 隨即在該公司論壇撰文道歉,表示如此的解決方式不僅愚蠢且過於輕率,不符合亞馬遜一貫的原則。他們將認真反思,確保未來不會再犯類似錯誤。

確實,Bezos 勇於認錯,衷心地道歉,讀者們也看到了;但錯誤已經造成,對多數人而言,道歉也無法挽回什麼。

事件延燒至今,許多公民自由 (civil libertarian) 擁護者和消費利益維護者 (customer advocate)要求亞馬遜從根本上改變販售 Kindle 書籍的方式,以免哪天被要求修改或回收書籍;例如,法官裁決某本書內容涉及誹謗,或政府認定某件作品對政治有害等等。


「只要亞馬遜還能刪除電子書籍,難保哪一天不會因種種緣故而被迫使用這個功能。」自由軟體基金會(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經理 Holmes Wilson指出。

因此,該基金會徵求了許多圖書工作者、出版商、主流作家,以及公共知識份子的簽署支持,擬出一份請願書,要求該公司放棄已售出電子書的控制權,並重新衡量其數位版權管理軟體 (D.R.M.) 使用方式。請願書預計在本週交給亞馬遜。

2 年前,亞馬遜推出電子閱讀器 Kindle,在電子書市場掀起戰火,並與版權持有人達成協議,在 Kindle上販賣書籍的電子版本,更透過 D.R.M. 防止用戶複製或轉售 Kindle 電子書。

D.R.M. 確實為消費者和數位媒體供應商開創出新的交易型態:比起完全「擁有」,讀者比較像是「租」了這些商品。但製造商卻能夠隨時違反租用協議,且無明確通知,甚至沒有通知。

因此,許多使用者開始擔心像 Kindle、TiVo、或iPod 這類可連結網絡的設備無限擴張了科技公司的數位媒體控制權。

商人們販賣產品給顧客,結束交易後各自離開,似乎只是不久前的事情。現在,供應商總是緊盯著已出售的專門商品,自動為其載入更新,並提供更方便的採購途徑。

《紐約時報》分析師 Brad Stone 指出,這樣的情形侷限了消費者自行下載獨立軟體、將裝置個人化的經驗;但同樣的,卻也帶給消費者極大的便利。業者保留顧客的購買記錄等資訊,若不慎遺失,還能幫顧客重建內容。設備的軟體永遠是最新版本,業者也能根據顧客的使用和購買習慣推薦他們可能感興趣的新商品。

對於刪書一案,芝加哥大學法學教授 Randal C.Picker 認為,亞馬遜移除不當的銷售版本是正確的。他還認為透過這樣的系統,企業可以更有效地執行版權法規。Picker 指出,刪書之舉對消費者的損害並不大,因亞馬遜會將書款全數退還。

「在網路外的世界,傷害版權的事件層出不窮,法規處分鬆散,難道在網路世界中也要放任至此嗎?」他接著說,「商業活動移轉至線上,就是為了創造各種新的機會。」

但批評人士指出,任何可能干涉用戶使用媒體的裝置都蘊藏著某些危機。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 JonathanZittrain 便表示,這樣的商品可能會成為監管機構行使特權的工具。他認為某些國家政府可能會想這麼做,「就像行使否決權一樣,將書中令其反感的句子或章節消除。」

Zittrain 還認為,英國可能會是最先這麼做的國家,因當地並無如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FirstAmendment)》般保護言論自由或新聞自由的法律,且時常出現誹謗訴訟。

不過,就在人們為那種種的可能性困擾之時,新世代的年輕人已漸漸明瞭這類網路工具伴隨而來的規則,並試著接受。

底特律高中生 Justin Gawronski 從 Kindle 購買了喬治歐威爾 (George Orwell) 的小說《1984》電子書,以完成暑假作業。當亞馬遜刪除這本書的時候,他在書上作的筆記和註解也消失了。

不過,當律師詢問他是否願意加入團體訴訟時,他拒絕了。「我希望能自由處置我所擁有的商品內容,但這樣的情形可能還是會再發生;我們得學會與規則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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