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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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0/04/07
2.公司名稱: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持有大根香港有限公司100%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
6.因應措施:承諾事項一:本公司非依公司法第185條規定之程序,不得處
份大根香港有限公司及其投資設立之大根東莞光電有限公司
執行情形: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並未處份該等公司股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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