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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綿陽市三臺縣違規將國家下撥的9000萬元汶川地震災后重建資金撥給宏達公司增加注冊資本,引起輿論廣泛關注。
綜合媒體6月3日報道,近日有媒體報道四川省綿陽市三臺縣違規將國家下撥的9000萬元汶川地震災后重建資金撥給宏達公司增加注冊資本,引起輿論廣泛關注。審計署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司負責人2日就此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審計署已派審計組趕赴三臺縣調查核實情況,當地黨委政府已啟動問責程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黨紀政紀和法律責任。
背后有政府的支持
這位負責人說,在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中,三臺縣規劃重建4207個項目,規劃總投資218.36億元。其中,綿陽宏達資產投資經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達公司”)負責黨政基礎設施、政府辦公樓維修加固和鄉鎮公職人員周轉住房等158個項目建設,規劃總投資2.09億元,其中中央資金15397萬元。由于宏達公司負責的項目不屬于優先重建的民生工程,且單個項目平均投資額僅100多萬元,因此,審計署在根據重建進度確定審計項目時,未將其作為優先跟蹤審計的重點。
這位負責人說,審計調查發現,宏達公司是四川省三臺縣政府下屬的投融資平臺公司,三臺縣宏達土地房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達土地房產公司”)是宏達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負責具體管理宏達公司承擔的災后恢復重建項目。通過審計核實,2009年12月30日,三臺縣國資委批復宏達公司將其中央災后恢復重建資金中的9000萬元用于增加公司注冊資本。
挪用重建資金違規注資
審計還核實,2009年12月31日,三臺縣財政局將宏達公司8167.89萬元中央災后恢復重建資金轉入該公司設在財政局國庫集中支付中心的財政專戶。這筆資金在上述財政專戶停留10天后,于2010年1月11日全部轉入宏達土地房產公司災后重建專戶,用于三臺縣黨政基礎設施、政府辦公樓維修加固和鄉鎮公職人員周轉住房等規劃的重建項目,沒有投入其自身經營性房地產開發。實質上,宏達公司上述行為屬于用災后恢復重建資金進行虛假注資,違反了國家有關規定。
防洪堤內搞商業開發
這位負責人說,2008年2月,三臺縣政府決定,由宏達公司牽頭對涪江和凱江防洪堤外國有河灘地進行商業開發利用,該項目雖然未納入汶川地震災后重建規劃,也沒有使用災后重建資金,但在防洪堤壩內修建房屋和餐館等建筑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規定,也是不允許的。目前,當地政府已對涪江河灘地違規開發建筑進行了拆除。截至6月1日,三臺縣委已經免去了宏達公司原董事長、現任三臺縣委辦公室副主任兼保密局局長黃海燕,以及水務局局長何勇、副局長涂慶國的黨內和行政職務。目前,綿陽市、三臺縣兩級已經啟動對相關責任人的問責程序。
(吳志武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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