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忠巴士集團授出購股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布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7.06A條之規定而作出。
冠忠巴士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布,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授出日期」),根據本公司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采納之購股權計劃,向若干人士(「承授人」)授出6,700,000份購股權(「購股權」)。購股權將賦予承授人權利認購本公司股本中合共6,700,000股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新普通股股份(「股份」)。有關授出購股權之詳情載列如下:
授出日期 : 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
授出購股權之行使價 : 每股股份1.95港元
股份於要約日期之收市價 : 每股股份1.95港元
購股權之有效期 : 購股權之有效期為十年,由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起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日止
在上述授出之所有購股權中,4,600,000份購股權乃授予本公司下列董事及主要股東(或彼等之聯系人士),詳情如下:
授出之購股權數目
主要股東
Wong Family Holdings (PTC) Limited 2,400,000
執行董事
鄭敬凱 300,000
吳景頤 300,000
陳宇江 300,000
莫華勳 300,000
執行董事之聯系人士
曹安娜 200,000
伍麗意 200,000
獨立非執行董事
陳炳煥(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200,000
宋潤霖 200,000
李廣賢 200,000
總計 4,600,000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無承授人為本公司之董事、主要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或彼等中任何人士之聯系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
T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