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0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利:普通股與特別股現金股利每股1元。(2)股息:特別股每股0.6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前項現金股利,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再行訂定配發基準日辦理發放。(2)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17,655,649元,董監事酬勞35,311,2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