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費信息】財政部︰開采海洋石油所需物資將免征進口稅收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中國財政部1日新聞稿,近日,財政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十二五”期間在我國海洋開采石油(天然氣)進口物資免征進口稅收的通知》稱,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中國海洋進行石油(天然氣)開采作業的項目,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要求,並直接用於開采作業的設備、儀器、零附件、專用工具,在規定的免稅進口額度內,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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