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可光電:安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100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發放暨上櫃日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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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民國一百年五月六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配發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29,619,200元計發行新股2,961,920股,每股面額十元。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民國一百年六月十九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293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100年06月24日經授中字第100321590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另擬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訂於100年07月15日(星期五)上櫃買賣。
二、茲將增資新股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430,240,000元整。(其中含7月4日現金增資採股款繳納憑證上櫃共計6,000,000股)
(二)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普通股2,961,92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29,619,200元整。
(三)增資後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
實收資本額普通股45,985,92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總額新台幣459,859,200元整。(其中含7月4日現金增資採股款繳納憑證上櫃共計6,000,000股)
(四)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五)本公司增資發行之新股,一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六)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
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三、前項增資股票訂於100年7月15日起開始發放及上櫃,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下:
(一)經同意採帳簿劃撥配發新股之股東,增資配股將於發放日直接劃撥入指
定「集保帳戶」中,請逕往該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 未提供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東,請股東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寄發之增資股票領取單填具「671:登
錄專戶/特定保管股東帳戶存券轉帳申請書」蓋妥原留印鑑併同「券商存摺影本乙份」(如為新戶者,請另附印鑑卡乙份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親駕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轉撥手續。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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