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改革:不如打破企業壟斷
鉅亨網新聞中心
爭議已久的資源稅改革終于邁出了新的步伐,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對資源稅改革作出決議,并決定資源稅改革在全國推廣。然而,人們擔心,資源稅改革會落空,資源稅改革,不如去打破企業壟斷。
據報道,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在現有資源稅從量定額計征基礎上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征辦法,調整原油、天然氣等品目資源稅稅率。這意味著,經過一年多的局部試點之后,我國資源稅改革正在為向全國推開做好各項準備。
資源稅實質上是為了保護和促進國有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適當調節資源級差收入而征收的一種稅收。目前,中國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主要包括石油、煤炭、天然氣、金屬類礦產、非金屬類礦產以及鹽等,計征方式主要是從量計征。
專家表示,從量計征的資源稅收模式缺乏彈性,不能反映資源價格的變動,也不能體現資源稅本身的價值。相比較而言,從價定率征收資源稅將更能發揮出稅收的級差調節作用、抑制資源浪費。
然而,在目前我國的企業制度下,資源稅改革存在落空的可能性,抑制資源浪費,或許會演變成加重百姓負擔。
有分析指出,資源稅改革是稅費改革的重大進展,但公眾和輿論卻表現出極大擔憂,即壟斷企業會不會把資源稅改革的成本轉嫁給公眾,引起企業原材料價格與公眾油品、天然氣等消費價格的普遍上漲?
我國的資源屬于國有,關乎國計民生,多為國有壟斷企業控制,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很容易將稅費通過提高產品價格的形式轉嫁給消費者,最終,羊毛出在羊身上,資源稅還是老百姓買單。
任何壟斷行業,都可以輕松地形成賣方市場,賣家通過操縱油品生產量調節市場的情緒,甚至自身的贏利。如此一來,既能把稅費成本轉嫁給消費者,甚至有效調節市場情緒與自身的財務賬。
要打破公眾對壟斷企業轉嫁成本的恐慌之結,真正實現資源稅改革的初衷,不如去打破壟斷,增加市場主體,發揮市場的基礎調節作用。
(衛強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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