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風:「力武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雷風股份有限公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1-03 10:45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0/10/05
2.公司名稱:雷風股份有限公司(原力武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100年9月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更名,
並經經濟部商業司於100年10月4日經授商字第10001227660號函
核准在案,本公司名稱正式由「力武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
「雷風股份有限公司」。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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