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曜:更正101年1月31日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之公告,其中暫定應募人大都會網路科技(股)公司誤植為永輝光電(股)公司予以更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1/3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交法第43條之6相關規定擇定特定人。
目前應募人名單暫訂為︰
張祐銘為本公司董事長
永捷高分子工業(股)公司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大都會網路科技(股)公司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應募人之選擇目的︰對本公司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30,000仟股為限,由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
視公司營運規劃需求及市場狀況,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六次
辦理。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30,000仟股為限,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私募
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300,000仟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價格以不低於依定價日前一、
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再與定價日前30
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均價比較,兩者取高價打八折。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營運發展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及
股權穩定等因素,如透過公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順
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故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公司募資方式首重公募,次為私募。私募以非內部人及非關係人為第
一考量,若無法順利募集才考量內部人及關係人。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暫定為每股新台幣13元,作為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
其實際之定價日及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
情形決定之,惟實際私募價格依法令規定計算,在不低於參考價格之
百分之八十範圍內訂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
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
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之普
通股自交付起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
辦公開發行及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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