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違法販售「龍貓」 最高罰150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華人健康網 記者黃曼瑩/台北報導
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再添一椿!台北市動保處於4月25日會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於台市內湖區查獲民眾違法販賣俗稱「龍貓」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栗鼠。據報違規民眾係於網路上公開販賣訊息,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上網詢價,並約定於北市內湖區面交動物時一舉查獲。
栗鼠目前列為瀕臨絕種(第Ι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圖片提供/台北市動物保護處)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鄭重呼籲,野生動物雖有可愛之處,但也潛藏著散播人畜共通傳染病的風險,何況是經由不明管道進入臺灣的來外物種,對本土環境生態與野生動物而言,實已形成潛在的影響與危機。
任何人一旦發現實際從事或於網路行銷保育類野生動物活體暨其產製品等違規情事,都可以向當地主管或司法機關通報;北市的市民朋友更可以直撥1999市民熱線或本處專線(02-87897158)轉接相關業務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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