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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欣然宣布,陳耀彬先生已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并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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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保亞洲發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布,陳耀彬先生(「陳先生」)已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并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四日起生效。
陳先生,55歲,持有香港理工學院之高級會計文憑及香港浸會大學之公司管治與董事學理學碩士;彼亦為香港財務策劃師學會成員及認可財務策劃師。
陳先生擁有逾25年投資及基金管理經驗,於多間投資公司擔任負責人員,負責基金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基金交易及經營活動、監管交易商代表之活動、就投資於單位信托及互惠基金提供意見及管理投資組合。
陳先生為中國國際資本有限公司之負責人員,該公司為本公司之投資經理,獲發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牌照可進行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之公司。
於本公布日期,陳先生并無於本公司或其相聯法團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之權益。除上文披露者外,陳先生并無出任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任何其他職位,於過去三年亦無出任任何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其他證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之任何董事職務。陳先生與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或控股股東(各詞定義見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概無任何關系。
陳先生與本公司并無訂立任何服務協議,而彼亦無特定委任年期。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細則及上市規則,彼之任期直至本公司下屆股東大會為止,其後將於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上輪值退任及膺選連任。陳先生之酬金將由董事會經參考彼於本公司之職務及職責、本公司業績及現行市況後厘定。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無有關委任陳先生之其他資料將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予以披露,亦無其他須提請本公司股東垂注之事宜。
董事會謹藉此機會歡迎陳先生加入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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