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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Uber問題 交通部應先解釋是否"勒令歇業"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14 08:11


經濟部今天(1/13)表示,根據目前現行法規,除非Uber被勒令「歇業」,台北市政府才能撤銷其公司登記,目前Uber已遭交通部勒令「停業」,至於是否達到「歇業」應由交通部認定,「應該沒有柯市長說的,皮球踢給台北市的問題。」

商業司副司長陳秘順指出,根據公司法規定,資本額5億元以下的公司,由地方政府負責公司登記和撤銷,Uber資本額為100萬元,因此相關處分,將由直轄是政府處理,也就是北市府處理。


而台北市政府來函,希望了解公路法中的勒令「停業」,是否符合公司法勒令「歇業」,陳秘順表示還是要由公路法主管機關,也就是交通部來認定,如果交通部沒說明,要用公司法來對Uber進行處分,會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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