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笛克:澄清101年5月2日經濟日報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3版
2.報導日期:101/05/02
3.報導內容:
(1)「未來三年的年增率可達30%至50%...目前雷笛克的二次光學透鏡在LED照明的全球
市佔率30%,計劃三年內衝到50%」
(2)「雷笛克計劃6月掛牌上櫃…並計劃在6月掛牌」
(3)「未來三年的年增率可達30%至50%...第二季的狀況會比第一季好…未來營收會逐月
創新高,並逐季走高…法人預估雷笛克的第二季營收可達2.3億元到2.4億元…
雷笛克全年營收10億元…未來三年雷笛克的成長力道達30%至50%」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並未表達本公司於二次光學透鏡之市占率,上述報導係屬媒體自行臆測。
(2)本公司尚未訂定興櫃轉上櫃時間,一切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3)本公司並未對外公佈財務預測,報導中所載有關今年之營收報導及營收成長等,
係屬媒體自行臆測,本公司一切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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