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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那香:康那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1.本公司100年度保留盈餘分配案業經民國101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59,138,025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3元。

2.依本公司民國101年6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配息基準日為民國101年7月25日。

3.現金股利發放日期:民國101年8月10日。

4.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期間為民國101年7月21日至民國101年7月25日,股東可參與配息之最後交易日為民國101年7月19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1年7月20日下午五時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妥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政一一九七三號信箱),以憑辦理現金股利發放事宜。凡將股票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保管之股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依逕該公司送交之資料及股票逕行辦理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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