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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Facebook以2000萬美元和解贊助商內容廣告訴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12-05 05:47


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12月4日晚間消息,Facebook此前由於在“贊助商內容”廣告中,未經用戶許可而使用用戶姓名而遭到起訴。在這起訴訟中,Facebook已說服法官初步批准一項總額2000萬美元的和解方案。

根據修訂后的和解方案,用戶可以向Facebook提出要求,以獲得Facebook賠償的10美元,而剩餘資金將被捐給權益組織。Facebook此前曾提出一項和解方案,但並不包含向用戶賠償的條款,而原告律師將獲得最多1000萬美元。


美國舊金山地區法官理查德·西伯格(Richard Seeborg)表示:“法庭很滿意,和解方案條款的修訂足以確保方案獲得初步批准。”他此前拒了Facebook提出的第一個和解方案,並計劃於明年6月份舉行聽證會,對和解方案做出最終的批准。

Facebook於2011年遭到起訴稱,在廣告品中未經用戶許可而使用用戶姓名、照片和身份。原告起訴稱,“贊助商內容”廣告是一種“存在誤導性的廣告計劃”,使用了Facebook用戶在個人頁面中發布的內容。Facebook在法庭檔案中稱,這一指控“缺乏依據”。

根據修訂后的和解協議,2000萬美元資金足以向200萬用戶支付10美元賠償。不過,Facebook的超過1.2億名用戶都有資格申請賠償。如果有大量用戶申請賠償,導致每名用戶獲得的賠償金低於5美元,那麼這筆錢將被捐給權益組織。

Facebook還同意修訂使用條款,使用戶能更容易地了解,當他們點擊“Like”按鈕時,他們將會被顯示為支持某些品或游戲。修訂后的和解方案並未指出,用戶的律師將獲得多少費用。他們必須向西伯格提交律師費申請,並等待批准。檔案顯示,律師費將來自和解資金。(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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