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怠速車輛上路 宜蘭勸導不聽才罰
鉅亨網新聞中心
取締機動車輛怠速新制今天上路,怠速超過三分鐘開單告發,民眾關切怠速取締如何認定,宜蘭縣政府環保局表示,如果稽查人員發現有車輛停車沒有熄火,會先口頭勸導,如果規勸不聽,偵測儀器完成車輛怠速超過三分鐘的紀錄就會開罰,罰鍰最低新台幣1500元。(賴沁沁報導)
「會先勸導熄火,不聽勸偵測儀器便開始紀錄,超過三分鐘就會開罰」6月1日車輛怠速不熄火開罰,宜蘭縣政府環保局長陳登欽指出,在之前三個月勸導期間以醫院、學校、車站、購物中心等,較易出現場停車不熄火的地點進行加強勸導,6月1日起開罰上路,環保局每天會有五組人員分早上、中午及晚上三個時段,前往容易出現車輛怠速地點進行稽查勸導,不過,只有其中一組會配有怠速偵測儀器進行告發。
6月1日起駕駛人如果怠速超過三分鐘便會遭到取締,最低新台幣1500元的罰鍰,呼籲民眾養成停車熄火不怠速的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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