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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餘:永豐餘投資控股(原名永豐餘造紙)股份有限公司更名新股上市暨舊股終止買賣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業於民國101年6月27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割轉型投資控股公司案暨公司名稱變更案;分割轉型投資控股公司案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臺證上一字第1011803040號函同意,並於101年10月18日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10101215470號函核准公司名稱變更案。茲依據本公司章程及「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式」之規定,擬具換股作業計畫書,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101年11月2日臺證上一字第1010024855號函同意辦理。

二、.為配合本公司之名稱由「永豐餘造紙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永豐餘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分割轉型投資控股公司後已發行股份之名稱,將全數變更為「永豐餘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分割轉型投資控股公司暨更名後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本次分割轉型投資控股公司暨更名換發股票後,本公司之實收資本額將為新台幣16,603,714,950元,分為普通股1,660,371,49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二)換發時程

1.全面換票基準日:101年12月4日。

2.停止過戶期間:101年11月30日至101年12月9日。

3.新股票開始換發日:101年12月10日。

4.新股票上市日暨舊股票下市日:101年12月10日。

(三)換發之程式及手續

1.由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於101年11月29日(含)前持股票、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或 貴股東開立集保帳戶之證券商辦理。

3.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1年12月10日)後,持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為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三、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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