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大: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蘋果日報、聯合晚報
2.報導日期:101/08/31
3.報導內容:監察人召開股東臨時會公告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一、查公司法第220條規定:「監察人除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外,得為
公司利益,於必要時,召集股東會。」本公司目前營運一切正常,董事會議定期召
開並已於101年8月16日董事會決議101年10月4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監察
人,並無任何上開法令監察人得召集股東會之事由。故本公司獨立監察人陳渙璋先生
於報章媒體公告召開股東臨時會係屬違法召集,請股東勿予理會。另陳渙璋先生所列
召集事由全面改選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亦均與本公司前述101年8月16日董事
會決議101年10月4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監察人議案相同,更顯無必要召
集此次股東臨時會。
二、查本公司獨立監察人陳渙璋先生於任職期間有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
、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
、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之情形,違反對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
承諾事項及獨立監察人之超然性,本公司已於101年8月30日發函主管機關證券櫃檯買
賣中心及經濟部商業司,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故陳渙璋先生已不具獨立監察人
資格,提請全體股東及投資人注意。
6.因應措施:發重大訊息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聯合晚報為101/08/30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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