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澄清有關媒體對本公司全年EPS之預估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13 11:19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13
2.公司名稱:智冠科技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104/01/13第C3版報導。
6.報導內容:法人估計,本公司去年全年每股純益約4.3元,今年在IP授權金與
通路營收均成長帶動下,每股純益可望上看5元。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法人估計本公司去年全年每股純益約4.3元,今年在IP授權金與
通路營收均成長帶動下,每股純益可望上看5元,純屬法人自行評估。
8.因應措施:有關媒體發佈以上EPS預估報導,並非本公司正式對外訊息及發佈財務預測,
僅此澄清,以確保投資人權益。
相關本公司財務報表,請詳見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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