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華: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9/07
2.公司名稱:昇華娛樂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鉅亨網、Hinet新聞
6.報導內容:看好明星產業「網紅經濟」的潛力,上櫃公司昇華娛樂
攜手超人氣娛樂,今(7)日宣布共同成立「超人氣自媒體天使基金Super Angle」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本公司攜手超人氣推出天使基金
8.因應措施:本公司營運皆依公司營運模式進行,並未正式對外發佈業務相關資訊,
本公司之相關營運成果應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澄清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