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保全: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07 11:40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9/07
2.公司名稱:台灣新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新保去年已聯手台灣大拿下經濟部預算16.63億元的「雲端監控服務共同供應
契約」預計今年下半年對整體合併營收貢獻可望增加。
7.發生緣由:本公司並未提供該媒體有關訂單狀況及預估營收。
8.因應措施:該篇報導皆係媒體善意推測,僅此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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