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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本公司擬與子公司房角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進行簡易合併並簽訂合併契約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5/9/6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房角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房角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依企業併購法第十九條規定

進行簡易合併,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

為整合雙方資源及降低營業成本。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可有效整合資源,強化公司組織,改善經營效率。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1.預定完成日程:

預定合併基準日為105年9月10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房角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資產、負債及於合併基準日仍有效之ㄧ切權利及義務,

均由本公司概括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1)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業務為媒體、商品零售、休閒旅遊、不動產事業

及通訊科技產業,乃至於大陸國際物流中心事業與兩岸商貿平台事業等。

(2)房角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業務為不動產興建開發規劃管理、不動產委託管理

及裝潢、維修工程等。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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