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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九三軍公教大遊行 行政院答覆年改聯盟10問

鉅亨網記者宋宜芳 台北 2016-09-03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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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政委、年金改革委員會副召林萬億(右)對退休軍公教人員遊行回應監督年改聯盟10問。(照片:行政院提供)

號稱參加人數突破 25 萬人的軍公教九三大遊行,提出「反污名」、「要尊嚴」的訴求,並提出「十問」的質疑,對此,行政院下午緊急召開記者會逐一解答,負責年金改革副召集人、政委林萬億表示,年金改革委員會改革的步調不會因此而受影響。

林萬億指出,我們是民主國家,對於意見的表達,我們都尊重,該納入討論的就討論,有疑慮的、誤解的都做澄清,預計下周就將進行年改的實質討論。林萬億重申,年改是制度的改革,並非個人,年改的設計,是為了保障老年經濟,因此必須通盤考量。


行政院政委林萬億指出,外界質疑年金改革應該提高投報率、降低提撥率議題,但是年金投報率容易受到經濟景氣或財政危機等外部因素影響,且為提高投報率進行高風險投資,將可能帶來令社會大眾更擔憂的結果,因此投報率與提撥率必須平衡處理,世界各國也極少以提高投報率的作法來降低提撥率,我國年金過去因為提撥率不足,導致年金長期處於赤字狀態,難以期待依靠提高投報率達到收支平衡的效果。林萬億說,投報率並不能解決赤字的問題。各國的投報率有高有低,台灣的不同退撫基金的確也不相同,不過投報率由於受到外部經濟景氣干擾,也因此不見得能夠提高投報率,而且倘若要獲得較高投報率,勢必得透過高風險的投資。但這是全民能夠放心的嗎?必須做平衡處理,此外參照國外經驗,也少有仰賴投報率來提升提撥率。

針對年金改革分區座談議題,行政院政委林萬億表示,年金改革將於給付、請領資格、制度轉換、基金管理等討論議題有初步結果後,即會進入分區座談,預估在今(105)年 10 月或 11 月起將於北、中、南、東等區地方政府進行 4 場分區座談,同時年金改革委員會也將持續開會,重新檢視各分區所提供的意見,並進行適度調整,調整結果將作為明(106)年初 1 月或 2 月舉行的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參考。

以下是九三大遊行,監督年金改革聯盟提出十問,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在行政院一一回應說明如下:

第一問:沒有財政紀律,哪來年金改革?!

2000 年中央政府未償還債務餘額占 GDP 的 26.3%。2008 年政權移轉時,中央政府未償還債務餘額占 GDP 比率上升至 29.7%。之後馬政府 8 年執政,中央政府未償還債務餘額占 GDP 比率升高至 105 年的 34.2%。顯示,民進黨執政時期的財政紀律優於國民黨執政時期。何況政府財政不是年金改革的唯一因素。

第二問:扭曲的數據與真相,如何談年金改革?!

各部會已將 13 種年金制度的制度設計、現況、正確數據公布,並於年金改革委員會議中討論,委員有需求資料補充部分也都依需求補充,並公布於網站。至於網路及媒體報導引用極端案例,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也已多次澄清。至於,各國年金制度改革的情形,也均公開上網,讓社會大眾瞭解,並作為年金改革討論的基礎,並無所謂以扭曲數據作為改革的基礎。

第三問:退休基金經營績效不佳無人負責,如何談改革?!

公務人員退休制度面臨的問題,並非單方面以改善投資報酬率即可解決,事實上退撫基金在成立之初,就採不足額提撥,嗣後雖陸續調整至現行提撥費率 12%,仍然與最適提撥費率相差甚遠,致退撫基金長期處於不足額提撥之窘境。

基金管理的確也是年金制度維持穩定的重要課題,未來將列入實質議題討論,委員若有制度改良建議均可在會中提出。但是,基金投資報酬率受到外部經濟條件影響至深。不可能單獨期待提高基金投資報酬率即可解決人口老化、預期壽命延長、年金提撥不足所帶來的年金財務赤字壓力。

第四問:年金改革要毀棄法不溯及既往的法治國基本理念嗎?!

雖然 18% 優惠存款已於 84 年訂定斷源措施,但是以 84 年 7 月 1 日(教師係自 85 年 2 月 1 日)以後的年資,才開始不適用 18%,至於已退休者和現職者仍有 84 年 6 月 30 日 (或 85 年 1 月 31 日) 以前年資,到退休時,仍然可以辦理 18% 優存,並沒有全然終止。這也就是為何政府和臺銀每年支付軍公教人員 18% 利息之金額,仍然持續成長中,尚未減少的原因。105 年 6 月 30 日還有 45 萬 7,911 戶,存款總額達 4,623 億元,每年政府與臺銀負擔利息將近 824 億。

年金制度之設計本來就要隨人口老化、經濟條件、產業構調整而改良。改革過程絕不可能只針對未來,也必須適度調整現在與過去,否則就會出現不斷提高保費或提撥金,造成年輕世代的負擔加重。

第五問:年金改革是選擇性針對性的改革,還是普遍全面性的改革?!

過去的年金改革是片段、針對單一職業別年金制度的改革,本次年金改革非選擇性、針對性的改革,是不分公、教、軍、勞、農及國民等身分,全民均納入、全民參與的改革。

第六問: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要不要改革?!

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係根據民國 67 年 5 月 3 日頒布的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已經過 95 年、96 年、98 年及 99 年 4 次修正,自 99 年 1 月 1 日起,禮遇金性質上屬於對總統、副總統特別禮遇的恩給制的退職金,非退休年金制度。

第七問:中央研究院終身特聘制度要不要改革?!

依據《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以下簡稱組織規程) 在 95 年修正增訂新聘獲全球性學術殊榮學者為特聘研究員,不受年齡限制,最主要是參考美國制度,打破傑出研究人員聘任年齡限制,因應全球人才爭奪戰,為國家爭取世界頂尖學者,提升臺灣學術研究國際競爭力。

中研院退休金計算,研究人員比照學校教職人員,公務人員就適用公務人員相關規範,一切依法辦理,沒有特別訂規定。中研院前已刊登媒體發布新聞稿聲明澄清。

第八問:司法官優遇制度所得不合理要不要改革?!

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已完成由司法院與法務部「司法官與檢察官退休制度」專案報告,年金改革委員會未來在實質討論議題的特殊對象內將進行實質討論。

第九問:年金改革責任完全由被改革對象承擔,合理嗎?!」

年金制度改革本來就是從多面向、多議題,全面進行改革。因此,未來進入實質議題討論會針對制度架構、給付、財源、請領資格、制度轉換機制、基金管理、特殊對象等全面檢討。不可能只針對單一對象進行改革,年金改革的目的是要讓年金制度永續發展。

第十問:行業不平大砍軍公教退休所得,勞工所得會提高嗎?!」

年金制度建立的目的是為了老年經濟安全保障。制度建立必須能保障基本生活需求的滿足,同時兼顧受僱者當前可支配所得足以維持家庭生活水準。因此,必須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設計,也必須有投保薪資上限的設計。過高的年金給付水準必然導致費率 (或提撥率) 太高,影響當前的消費能力。倘若提撥不足,必然造成未來債務累積,而債留子孫。未來不論哪一種職業別年金都必須建立在年金制度的經濟安全保障基礎上。

行政院回應9/3軍人節遊行,監督年金改革聯盟10問。(表格: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回應9/3大遊行,監督年金改革聯盟10問(表格:行政院提供)行政院回應9/3大遊行,監督年金改革聯盟10問(表格:行政院提供)行政院回應9/3大遊行,監督年金改革聯盟10問(表格: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回應 9/3 大遊行,監督年金改革聯盟 10 問 (表格: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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