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股份:2014年公司債券2016年付息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03 07:40
重要內容提示: 債權登記日:2016年9月9日 債券付息日:2016年9月12日江蘇鳳凰置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或者「本公司」)於2014年9月12日發行的江蘇鳳凰置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債券(以下簡稱「14鳳凰債」)將於2016年9月12日支付自2015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1日期間的利息。根據《江蘇鳳凰置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4年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本期債券的基本情況1、債券名稱:江蘇鳳凰置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債券。2、債券簡稱及代碼:債券簡稱為「14鳳凰債」,代碼為「122323」。3、發行人:江蘇鳳凰置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4、發行規模:人民幣7.5億元。5、債券期限:5年期,含第3年末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6、債券利率:「14鳳凰債」存續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變,為5.65%。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第3年末,如發行人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債券存續期後2年的票面利率為債券存續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調基點,在債券存續期後2年固定不變;若發行人未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債券存續期後2年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本期債券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逾期不另計利息。7、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8、起息日:2014年9月12日。9、付息日:本期債券的付息日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9月12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9月12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10、兌付日:本期債券的兌付日為2019年9月12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本期債券的兌付日為2017年9月12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11、計息期限:本期債券的計息期限為2014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2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計息期限為2014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2日。12、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若發行人在本期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關於是否上調票面利率以及上調幅度的公告。發行人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期債券存續期限的第3年末上調本期債券後2年的票面利率,上調幅度為0至100個基點(含本數),其中一個基點為0.01%。若發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調選擇權,則本期債券存續期後2年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13、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上調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公告後,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的第3個付息日將其持有的本期債券按票面金額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本期債券第3個付息日即為回售支付日,發行人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和債券登記機構相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14、信用級別:經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綜合評定,發行人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AAA。15、擔保情況:本期債券由江蘇鳳凰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提供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16、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17、上市日期:2014年9月30日。18、登記、托管、結算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證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按照《江蘇鳳凰置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4年公司債券票面利率公告》,「14鳳凰債」的票面利率為5.65%,每1手「14鳳凰債」(面值人民幣1,000元)派發利息為人民幣56.50元(含稅)。三、付息債權登記日和付息日1、本次付息債權登記日:2016年9月9日2、付息日:2016年9月12日四、本期債券付息對象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6年9月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4鳳凰債」公司債券持有人。五、本期債券付息方法1、本公司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簽訂了《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證登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公司將在本期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期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後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准。2、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證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於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六、關於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本次付息每手「14鳳凰債」(122323)面值1,000元,實際派發利息為56.50元(含稅)。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如各付息網點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付息網點自行承擔。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對於持有本期債券的居民企業,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本次付息每手「14鳳凰債」(122323)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56.50元(含稅)。3、對於持有「14鳳凰債」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QFII」、「RQFII」)等非居民企業(其含義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根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以及2009年1月23日發布的《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等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中登上海分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所得稅,向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後利息,將稅款返還債券發行人,然後由債券發行人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七、本期債券付息的相關機構及聯系方法1、發行人名稱:江蘇鳳凰置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中央路389號鳳凰國際大廈六樓辦公地址:南京市中央路389號鳳凰國際大廈六樓法定代表人:周斌聯系人:張露松聯系電話:025-83566255傳真:025-835662992、保薦人、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名稱:申萬宏源(000166,股吧)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趙玉華住所: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北京南路358號大成國際大廈20樓2004室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989號世紀商貿廣場39層聯系人:杜娟、王夢?d聯系電話:021-33389888傳真:021-333899553、托管人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聯系人:徐瑛聯系電話:021-68870114聯系地址:上海市陸家嘴(600663,股吧)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4層郵政編碼:200120特此公告。江蘇鳳凰置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8月31日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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