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代本公司之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澄清其貸與中央投資 (BVI)公司授信往來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9/02
2.公司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媒體報導兆豐銀行與中投(BVI)公司授信往來情形,特予澄清
6.因應措施:貸予中央投資(BVI)公司之貸款目前繳息正常,保管帳戶內股票市值約
本行已停止借款人動用額度,契約屆期亦將不再續約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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