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冠電: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9/02
2.公司名稱:虹冠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財訊快報,中央通訊社
6.報導內容:
財訊快報報導:虹冠電報喜,不單重回微軟懷抱,更將躋身VR概念股行列.....
...更將帶動虹冠電業績呈現跳躍式成長,後續營運爆發力可期。
中央通訊社報導:虹冠電躋身VR概念股 打進微軟供應鍊.....將可帶動虹冠電營運攀高。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
報導純屬媒體臆測,非本公司之新聞發佈,特此澄清。
本公司秉持商業慣例,對於此類報導均不評論。
有關本公司營收、財務資訊,投資人應以本公司依法令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為主。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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