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威:代美國子公司Tulex Pharmaceuticals發佈其研發之中樞神經 用藥與知名藥廠簽訂共同開發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3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因雙方簽訂保密契約,於取得藥證前不得揭露契約相對人
3.與公司關係:中樞神經用藥共同開發者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訂約日起至藥物上市後至停止市場銷售權為止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之子公司Tulex負責藥物劑型之開發及生產,契約
相對人將支付藥物開發過程中產生之費用同時取得產品上市後全球市場銷售權,
而Tulex則擁有一定比率的產品利潤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於取得藥證前不得揭露契約相對人及不得揭露Tulex
可獲得的產品利潤比率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藥物開發成本由契約相對人負擔,
Tulex並得擁有一定比率的產品利潤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共同開發中樞神經用藥
9.其他應敘明事項:預計106年第一季完成關鍵生物相等性試驗(pivotal BE)後向美國
FDA提出藥證申請(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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