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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旺旺保險:本公司因違反保險法及相關法令經核處罰鍰 新臺幣480萬元整。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31

2.違規情形:本公司違反保險法及相關法令。

3.罰鍰金額:新臺幣480萬元。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第171條

之1第4項及第5項規定罰鍰新臺幣480萬元整及3項糾正。

5.預計改善措施:依金管會之裁處書辦理。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本裁罰案對本公司營運無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之裁罰案,目前僅公告主管機關之網站及媒體報導,

本公司尚未收到主管機關裁罰之書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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