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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

弱勢入住社宅比例3成 維持12項身分認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30 08:02


民進黨政府為推動社會住宅而修改「住宅法」,不過社福團體不滿行政院可能調降弱勢入住的比例,抨擊政府罔顧弱勢權益。民進黨行政立法協調會今晚達成共識,確定採納民間團體的訴求,將弱勢入住的比例定為 3 成,並且維持原有的 12 項弱勢身分認定。(李人岳報導)

民進黨政府為推動社會住宅而修改「住宅法」,不過社福團體不滿行政院可能調降弱勢入住的比例,抨擊政府罔顧弱勢權益。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表示,民進黨行政立法協調會 29 日晚間達成共識,確定弱勢入住社會住宅的比例為 3 成,並且維持原有的 12 項弱勢身分認定。童振源:『基於民進黨一貫主張興建社會住宅保障弱勢者的傳統價值,行政院與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委員達成「住宅法」第四條的修法條文共識:社會住宅弱勢比例為 30%,以及維持 12 項弱勢身分認定。』


行政院會原訂上週要討論住宅法修法,因行政部門內部還有爭議而作罷,如今達成共識後,童振源說,會朝排入本週行政院會的方向處理,不過還要看院會議程的安排。

另一方面,會中也討論長照體系的財源問題,童振源說,行政立法部門同意以遺贈稅做為穩定財源比較可行,同時也同意將菸捐或菸稅的部分收入做為長照財源是可以考慮的方向,不過對於遺贈稅的級距並沒有進一步討論。童振源強調,黨內對於各種稅收交換意見,不過後續還要持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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