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代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公告,經董事會決議赴大陸地區合資 設立消金公司乙案,擬調整合資對象之投資主體。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0款
1. 原公告日期:
105/02/24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為於中國大陸拓展消金業務,規劃以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做為投資主體,於中國大陸地區
合資設立消費金融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佔股權比例34%,投資金額人民幣1.7億元。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有關赴大陸地區合資設立消金公司乙案,合資對象之一「廈門金圓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擬調整改由其關聯企業「廈門金圓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投資主體。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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