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裔:本公司105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24
2.公司名稱:富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5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民國105年08月24日止,謹請尚未繳
款原股東及員工,儘速於催繳期限內繳款。
6.因應措施:
(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05年08月25日起至105年
09月26日止為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板信商業銀行八德分行及暨全省各
分行繳納,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
(3)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
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 02-2586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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