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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金案 蔡友才遭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徐光曦也遭傳訊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6-08-23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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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中)、兆豐金現任董事長徐光曦(左)。(鉅亨網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今 (23) 日約談兆豐金 (2886-TW) 前董事長蔡友才,經過長達 3 個多小時問訊,檢方將蔡友才由「他」字案被告轉為偵字案被告,並對他作成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的強制處分。緊接著,現任兆豐金董事長徐光曦也在晚間以證人身分赴北檢應訊。

兆豐金控今天召開董事會後晚間 6 點召開記者會表達改革決心,不過,會議由副總陳松興主持,原來是董事長徐光曦也遭北檢傳訊。


北檢發言人張介欽表示,昨天完成分案程序,並成立辦案團隊偵辦本案,並在昨天晚間多次聯繫「被告」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到案說明,今天上午兵分多路前往金管會、財政部、兆豐銀行、兆豐金控「調取資料」,並非如外界所言執行搜索。同時檢察官也至紐約州金融服務管理局 (NDFS) 以及相關國際網站蒐集與本案有關的資訊加以研析判讀。

張介欽強調,本案是否確屬不法,尚待查證。

張介欽表示,蔡友才以被告身分於下午 2:30 到庭應訊,檢察官以有無違反洗錢防制法、金控法及銀行法等方向偵辦,至晚間 6:10 訊問完畢後,由檢察官告知請回,並限制出境、出海及小三通,連同住居也遭限制。隨後並於晚間 6:30,以證人身分傳訊徐光曦到案說明,以盡速釐清本案相關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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