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案 金管會不排除約談蔡友才 洗錢與否由檢調調查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6-08-22 20:54
兆豐金 (2886-TW) 旗下兆豐銀紐約分行遭美國重罰,金管會今 (22) 日召開跨部會專案小組會議,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會後召開記者會表示,兆豐銀在通報程序上是合法的,如果有必要,不排除邀請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來說明。至於兆豐銀再三強調未洗錢,但北檢卻分案朝洗錢方向偵辦,桂先農強調,他從 23 頁合意處罰令中,並沒有看到任何洗錢個案,但洗錢調查屬於檢察官的職責,須由檢調調查。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違反洗錢防制法一案延燒三天,行政院長林全周末緊急要求金管會成立專案小組,而在上班首日,金管會也立即召開首次跨部會專案小組會議。
桂先農表示,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理機關 (NYDFS) 是在 2015 年 1 到 3 月對兆豐美國紐約分行做金融檢查,在 2016 年的 2 月 9 日,NYDFS 把檢查報告函送給兆豐銀行總行,收到檢查報告後,兆豐銀行在 3 月 24 日函覆 NYDFS,並在 5 月 18 日把檢查報告,翻成中文後,報到金管會,但當時金管會並不知道美國監理機關會重罰兆豐銀行。直到兆豐銀行總經理吳漢卿在今年 8 月 1 日跟他口頭報告,這時候他才知道,DFS 會對兆豐銀行課以巨額裁罰。
桂先農強調,根據內稽內控規定,兆豐銀行於規定的兩個月期間內,向金管會說明,而金管會收到兆豐的報告後,也請兆豐銀行進行說明並要求改善,這樣的通報程序上是合法的。
至於兆豐銀行美國紐約分行是否涉及洗錢?桂先農說,他從 23 頁合意處罰令中,並沒有看到任何洗錢個案,但洗錢調查屬於檢察官的職責,須由檢調調查,金管會為行政部門,不方便對此做評論。
桂先農表示,金管會依據合意處分令所載內容,經初步分析待進一步釐清事實及相關人員責任檢討方向,如果有必要,不排除邀請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來說明這件事。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遭美國重罰,突顯內稽內控失靈,由於台灣金融業海外據點很多,金管會是否會強化海外金檢?對此,金管會坦言,洗錢防制一直是近年金檢重點,受限經費 1 年只能對 4 家海外分行進行金檢,目前台資銀行海外據點逾 450 家,金檢一輪需超過 100 年,因此金融機構的內稽內控不可能只靠檢查局的金檢,要靠金融機構自己內部的強化防線,各家銀行總行需設立專職的法遵長,其位階相當於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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