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麗店:本公司105年度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期間屆滿暨股票補撥發放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21
2.公司名稱:力麗觀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5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期間為105年07月21日起至105年08月
21日止,已屆期滿。
6.因應措施: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即喪失認股之權利。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105年度現金增資股股款已於105年07月27日收足,並於105年08月01日以股
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
(2)貴股東已於催繳期間繳足股款者,所認購之股數將委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
所(股)公司預定於105年09月05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3)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電話:02-3393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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