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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1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L&C CO.,(BVI)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與子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87687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62175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667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1885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6217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營業週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34690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53955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根據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以及銀行間的合約而定。
(2)日期:
根據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以及銀行間的合約而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4453827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511285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36.5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7.1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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