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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銀行行員5年竊取客戶資金4400萬 金管會重罰600萬元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6-08-16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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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盛銀行。(圖/翻攝自GoogleMap)

日盛金(5820-TW)旗下日盛銀行新營分行行員,以不法方式在5年間挪用17位客戶款項,總共4400萬元,金管會今(16)日對日盛銀行重罰600萬元。

金管會銀行局表示,日盛銀行新營分行沈姓行員,從2011年至2016年5月間,以不法方式取得客戶網銀密碼私自轉帳、以投資高利或行員親屬存款誘騙客戶款項、謊稱投資保單,以及將客戶以金錢信託投資的基金贖回後挪用等方式,竊取客戶款項高達4400萬元,目前沈姓行員已被銀行解職,並遭警方收押。


銀行局指出,日盛銀行內部稽核作業中未能發現異常情事,此案違法期間較長,違法情事影響層面大,顯示日盛銀行有內部控制規定疏漏、未能落實執行內部控制等嚴重缺失。

因此,根據銀行法規定,核處日盛銀行新臺幣600萬元罰鍰,停止該行新營分行受理新客戶辦理金錢信託、合作推廣保險商品6個月,必須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才可重新辦理。

面對金管會重罰,日盛銀行表示,該公司新經營團隊於2009年開始經營管理後,戮力改革並調整體質,除了改善流程、落實法令及內部規範之執行,卻仍發生新營前理專疑似不法案件。該案件乃本公司主動發現並陳報主管機關,因本公司無調查之公權力,不僅策動前理專逕向警方說明,並積極採取法律程序。

日盛銀行進一步指出,一知道此案到沈姓理專被收押僅3天時間,而且隨即將沈姓理專予以免職,並主動通知客戶對帳,更動員員工加班將數以千計的歷史交易傳票一一調出核對,務求發現真實以保障客戶合法權益。

日盛強調,知道「信任」是金融業的金字招牌,服務永遠只有更好沒有最好,將盡一切可能提供客戶更優質的服務,保障客戶資產,以回報客戶、員工對日盛的信賴,必定繼續加強各項業務督導,深化員工法令及品德教育,「我們必定再起,捲起袖子擦亮日盛金招牌,更歡迎我們珍視的客戶不間斷的指教與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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