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離婚案 法院已受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5 12:10
今天上午9時許,王寶強本人在律師張起淮的陪同下來到北京朝陽法院,起訴其妻馬蓉離婚。據悉,朝陽法院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已正式受理此案。
上午9時許,王寶強身穿一件黑藍色花色T恤,頭戴藍色棒球帽出現在北京朝陽法院,陪同其一同前往的還有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起淮等人。王寶強起訴稱,其與馬蓉於2010年2月10日在河北邢台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一女。婚後其為家庭幸福安定不懈努力,但馬蓉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不僅與其經紀人宋喆發生婚外不正當兩性關系,更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破壞家庭傷害家人的惡劣行為,致使雙方感情徹底破裂。
王寶強認為,雙方感情已經破裂,應准予離婚,且由其直接撫養婚生子女更有利於子女成長。為維護合法權益,故起訴離婚,要求解除雙方婚姻關系,判令婚生子女均由其撫養,馬蓉依法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年滿18周歲,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據悉,王寶強要求分割的財產包括9套房屋,其中包括美國洛杉磯的一處房產,多家公司股權、出資,一輛寶馬x5轎車、一輛賓利轎車,愛馬仕、LV、香奈兒、GUCCI、PRADA、迪奧、范思哲、芬迪、TIFFANY等品牌的珠寶、首飾、名表、包、服飾等,此外還有存款、股票、理財產品、保險、原創設計品牌等。據悉,朝陽法院已於同日正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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