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陽建設:本公司上市承諾事項執行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12 12:54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12
2.公司名稱: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3年11月19日臺證上一字第1031805620號函辦理。
一、本公司初次上市時,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要求,出具承諾事項如后:
本公司為加強公司治理,承諾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就本公司監察人曾令雄之席次進行改選
,新選任之監察人資格條件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2條及第3條之規定。
二、本公司截至民國103年第四季為止,尚未召開股東會進行監察人改選。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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