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塑科技:澄清工商時報等媒體(包含轉載之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12 12:23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12
2.公司名稱:弘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
工商時報2015年1月12日
新聞標題:弘塑Q4毛利率看俏 EPS衝6元
節錄應澄清之報導內容:
(1)法人估計弘塑去年第4季毛利率也會是去年最高,EPS將挑戰6元。
(2)獲得封測雙雄以及晶圓代工積極衝刺高階封測,新一波擴產動能將帶旺今年
第1、2季營收表現可在水準之上,去年度接單量同達歷史次高將在今年反應成長
成績。
(3)客戶三安光電與兆遠之訂單:三安第2季將入帳,墊高今年第1、2季業績優於
去年;兆遠3月將啟用弘塑出貨設備,成為弘塑入帳高峰。
7.發生緣由:
104年1月12日工商時報報導本公司去年第4季EPS及今年營收入帳時點。
8.因應措施:
(一)上述三項報導內容,分別說明如下:
(1)本公司去年第4季毛利率及EPS數字,因會計師尚未查帳,故純屬法人之估計。
(2)依據本公司產業特性,設備驗收方100%認列營收,設備實際驗收之時程,將以
客戶端未來實際驗收狀況而定,無法精確預測設備驗收之時間點,故所云封測、
晶圓代工之客戶將挹注第1、2季營收,亦為法人之估計。本公司不評論特定之客戶。
(3)依據本公司產業特性,設備驗收方100%認列營收,設備實際驗收之時程,將以
客戶端未來實際驗收狀況而定,無法精確預測設備驗收之時間點,故所云客戶三安
光電與兆遠之訂單將分別於第2季、3月入帳,亦為法人之估計。本公司不評論特定
之客戶。
(二)其他說明:除本公司主動發布或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訊息外,其餘媒體之
報導、轉載、臆測、或法人之評估,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 櫃買中心來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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