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達國際:公告本公司減資基準日、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及 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8/09
2.減資基準日:105/08/1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於民國105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業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會員105年8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923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本公司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換發股票作業計劃。
一、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268,114,359股,
二、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984,728,400元,銷除已發行股
份98,472,840股,用以強化財務結構。
三、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為36.72792474%,原普通股每仟股換發632.7207526股(即
每仟股減少367.2792474股)。
四、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計169,641,519股,每股面額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
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換股股票
停止過戶之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未拼
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按面額折付之畸零
股款將做為劃撥手續費,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5年9月28日。
(2)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民國105年9月29日至民國105年10月10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5年9月30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5年10月1日至民國105年10月10日。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5年10月5日。
(6)有價證券換發日:民國105年10月11日。
(7)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民國105年10月11日。
(8)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
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
新股上市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4)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
八、本計畫內容作業事項經本公司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後,本
公司將於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日前,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
之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
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
關作業時程。
九、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5/10/05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5/10/11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00%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減資基準日105/08/15僅作為向經濟部申請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之用。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